【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治發生邦 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指引」及「民眾在家 料理防治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指引」一 案,請多加留意。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治發生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指引」及「民眾在家料理防治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指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12日衛授食字第1131301891號函副本辦理(如附件)。
二、該署為使餐飲業者及民眾瞭解如何預防邦克列酸食品中毒,特訂定旨揭指引,供各界參考。
三、旨揭指引置於該署官方網站「防治邦克列酸食品中毒專區」(路徑: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938&r=826278787),請多加參考。
民眾在家料理防治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指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3 年 7 月 12 日訂定)
壹、前言
為避免民眾於自宅自行烹調料理時發生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特制定本指引,供民眾參考。
貳、料理注意事項
一、個人衛生
(一) 料理前以肥皂洗淨雙手(手心手背至少搓洗 20 秒)。
(二) 製備期間隨時維持手部清潔,手部有污染應重新洗淨。
(三) 手部傷口應適當包紮後,再戴上手套,方可執行製備作業。
二、食材衛生
(一) 應挑選新鮮、外觀無異狀、變質、腐敗之食材。
(二)建議料理前,再次確認食材是否有已有變質、腐敗,非屬 食材正常性狀,如發黴、不良氣味、表面已有黏液、產生 酸味等。
(三)製備食材建議依照使用量進行處理,需求多少處理多少, 確保食材新鮮。
三、製備安全
(一)如自製濕式熟化澱粉類米麵食品(如麵條、粄條、粿條、米 2 粉、炊粉、河粉、涼皮等),建議於當日食用完畢。
(二)食材如需浸泡(復水),應使用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潔淨 水源、定時換水,並放置於冰箱冷藏。
(三)使用容器具(如刀具、砧板、鍋碗)澈底洗淨,使用前再次 確認保持清潔,並建議以攝氏 100℃之沸水再次進行容器 具消毒。
(四)生、熟食分開處理,器具不共用,若無法分開,器具則應 澈底洗淨才可使用。
(五)食材烹煮應澈底加熱,確保食用安全。
(六)若需自行發酵應注意溫度管控,過程中若有顏色異常或異 味產生,切勿使用。
四、貯存安全
(一)料理後應儘速食用完畢(建議於 2 小時內),未食用完畢者, 儘速置於冰箱儲放。
(二)建議復熱以一次為限(勿重複復熱)。
(三)濕式熟化澱粉類米麵食品(如:麵條、粄條、粿條、米粉、 炊粉、河粉、涼皮等)建議以冷藏保存,應儘速使用完畢。
參、民眾發生疑似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食品中毒處置
一、民眾無論單獨或群聚用餐後,若出現相似之腸胃症狀,如腹瀉、 嘔吐、腹痛,或有噁心、發燒、頭痛(暈)、嗜睡、過度出汗、 心悸、血性便祕、尿量減少、血尿等疑似邦克列酸中毒症狀, 請儘速就醫尋求醫療專業人員幫助。
二、儘量保留剩餘食品檢體,以利衛生單位進行調查,釐清食品中 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