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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11日 防疫重要訊息通知】

作者 : 健康組 發佈日期 : 2022-01-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11 資訊群組 : admin 公告分類 : 生活輔導暨健康促進組(健康促進業務)公告,學務處公告

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今(2022)年1月9日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四、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桃園市1/10(一)起加強防疫措施】

為降低COVID-19變異株Omicron社區傳播風險,桃園自111/1/10(一)起加強防疫措施:

一、市民活動中心、社區關懷據點,不外借、不共餐、不唱卡拉ok,落實實聯制及場地單次消毒。

二、非必要性之活動及會議學校室內場地,暫時停止外借

三、市場、量販店、購物中心及夜市停止試吃試用的活動,落實實聯制、人流管制。

四、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落實實聯制、全程戴口罩

五、各類基層活動、大型活動,一律展延到春節後・市民活動中心、社區關懷據點,停止活動及服務一個月。

六、隨時做好防疫措施,戴口罩、手部清潔、落實實聯制、完整接種疫苗,減少前往人潮聚集處,共同防疫!

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內發生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社區感染風險提升,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已接種兩劑COVID-19疫苗且間隔滿12週(84天)以上之滿18歲民眾,應儘速接種1劑COVID-19疫苗追加劑,以提升免疫保護力。

八、如校內師生有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請於次日起14日內,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外出佩戴口罩。

        ☞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出現疑似症狀,請通報衛生單位0800-033355或防疫專線1922,儘速戴醫療口罩就醫,並告知相關暴露史、活動接觸史,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同步通知健康中心以進行健康關懷。

 

防疫應變小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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