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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3月29日社家障字第1130760536號函辦理。

二、請根據各自權責及需求,參酌旨揭指引發展各自之合理調整指引或規定。

三、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請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gov.tw/LdG)下載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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