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助學金】114-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於115年1月5日下午4點截止收件
請欲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的同學注意:
一.家庭年收入90萬元以下本國籍大學部同學(25歲以下,
◆(一)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之財產證明、 綜合所得證明(二種證明缺一不可); 但有以下身分者可不繳交財產證明、綜合所得證明:
1.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可免附財產及所得證明。
2.通過114學年度弱勢助學計畫者得免付財產所得證明, 但須檢附校務系統弱勢助學審核通過之網頁列印紙本。
2.通過114學年度弱勢助學計畫者得免付財產所得證明,
◆(二)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證明( 若不同戶皆須申請,記事欄請勿省略)。
◆(三)前一學期(113-2)成績單影本(新生免附)
二、學生生活助學金與弱勢助學或學雜費減免不同,通過審核之同學該學期可領取4個月,每個月8000元生活助學金,須參與一學期至少80小時(每月訂有最低服務時數)之生活服務學習,但因經費限制,將視學生家庭狀況、服務學習情形及申請人數,預計於開學前個別通知錄取同學。
三、如有問題可來信或電話:03-3283201轉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