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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重要公告】113-1就學貸款及減免補助申請步驟須知,需申請同學請務必詳閱。

一、113-1減免補助收繳方式

()收件日期8月21909止。

()申請流程:先至學校官網首頁點選在校學生NTSU ONE(第一次使用請先開通電子郵件服務,方可登入)登入校務系統點選左側學雜費減免輸入個人資料列印申請表。

()請於909前將所需紙本資料(如下表)親送或紙本郵寄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

()欲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同學,切勿繳交全額繳費單,俟申請完減免手續後,再以新繳費單繳納金額。

()相關所需資料連結如下

https://students.ntsu.edu.tw/p/412-1003-52.php?Lang=zh-tw

原住民學生

戶籍謄本乙份

112-2已經獲得減免身份者,在學期間免再申請及驗證。

但113-1新符合本減免身份者,需提出申請

軍公教遺族(給卹期滿)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軍公教遺族(卹內全公費)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軍公教遺族(卹內半公費)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役軍人子女

補給證或眷補證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1份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正本(地方政府核定公文)、影本及戶籍謄本各1

身心障礙學生(極重度、重度)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各1

;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無者須立據切結。

身心障礙學生(中度)

身心障礙學生(輕度)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極重度、重度)

減免學生父( ) 之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各乙份;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無者須立據切結。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度)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輕度)

低收入戶學生

學期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乙份(下學期開學時,需繳驗當年度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期內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乙份(下學期開學時,需繳驗當年度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113-1就學貸款收繳方式

 

※有減免補助身分的同學應先完成減免補助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登入學校就學貸款系統前,應先完成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

()收件日期8月23日起至9月9日止。

(二)申請流程:上學校官網首頁點選在校學生NTSU ONE登入校務系統點選左側就學貸款輸入個人就貸金額及資訊列印申請表及還款承諾書(彈窗限制解除教學)。

()請於99前將所需紙本資料(如下所示)親送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

    1、113-1就學貸款申請表(由學校NTSU ONE列印)

    2、113-1學雜費繳費單

    3、113-1住宿繳費單(無住宿者免繳)

    4、台銀對保收執聯(第二聯)

    5、還款承諾書(請務必列印)

     6、辦理校外租金學貸款的同學(請附上租屋契約書影本)

三、須同時辦理減免及就學貸款的申請方式

()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以新的繳費單至台銀任一分行進行對保。

()對保完後請上網填報個人申請金額及資料。

()最後於99日前將就貸資料(如下所示),親送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繳交。

    1、113-1就學貸款申請表(由學校NTSU ONE列印)

    2、113-1學雜費繳費單

    3、113-1住宿繳費單(無住宿者免繳)

    4、台銀對保收執聯(第二聯)

    5、還款承諾書(請務必列印)

    6、貸校外租金補貼之同學(請附上租屋契約書影本)

四、若有疑問,可撥03-32832011555(傅先生)或以電子郵件方式(reamon@ntsu.edu.tw)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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