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1減免補助收繳方式
(一)收件日期:8月21日至9月09日止。
(二)申請流程:先至學校官網首頁→點選在校學生→點NTSU ONE(第一次使用請先開通電子郵件服務,方可登入)→登入校務系統→點選左側學雜費減免→輸入個人資料→列印申請表。
(三)請於9月09日前將所需紙本資料(如下表)親送或紙本郵寄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
(四)欲辦理學雜費減免的同學,切勿繳交全額繳費單,俟申請完減免手續後,再以新繳費單繳納金額。
(五)相關所需資料連結如下:
https://students.ntsu.edu.tw/p/412-1003-52.php?Lang=zh-tw
□原住民學生 |
戶籍謄本乙份 |
112-2已經獲得減免身份者,在學期間免再申請及驗證。 但113-1新符合本減免身份者,需提出申請 |
□軍公教遺族(給卹期滿) |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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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卹內全公費) |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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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卹內半公費) |
撫卹令正本、影本 及戶籍謄本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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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 |
補給證或眷補證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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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正本(地方政府核定公文)、影本及戶籍謄本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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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極重度、重度) |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各1 份;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無者須立據切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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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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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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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極重度、重度) |
減免學生父( 母) 之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各乙份;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薪資所得證明,無者須立據切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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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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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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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 |
學期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乙份(下學期開學時,需繳驗當年度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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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學生 |
學期內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及戶籍謄本各乙份(下學期開學時,需繳驗當年度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二、113-1就學貸款收繳方式
※有減免補助身分的同學應先完成減免補助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登入學校就學貸款系統前,應先完成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
(一)收件日期:8月23日起至9月9日止。
(二)申請流程:上學校官網首頁→點選在校學生→點NTSU ONE→登入校務系統→點選左側就學貸款→輸入個人就貸金額及資訊→列印申請表及還款承諾書(彈窗限制解除教學)。
(三)請於9月9日前將所需紙本資料(如下所示)親送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
1、113-1就學貸款申請表(由學校NTSU ONE列印)
2、113-1學雜費繳費單
3、113-1住宿繳費單(無住宿者免繳)
4、台銀對保收執聯(第二聯)
5、還款承諾書(請務必列印)
6、辦理校外租金就學貸款的同學(請附上租屋契約書影本)
三、須同時辦理減免及就學貸款的申請方式
(一)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以新的繳費單至台銀任一分行進行對保。
(二)對保完後請上網填報個人申請金額及資料。
(三)最後於9月9日前將就貸資料(如下所示),親送至行政大樓五樓學務處生健組繳交。
1、113-1就學貸款申請表(由學校NTSU ONE列印)
2、113-1學雜費繳費單
3、113-1住宿繳費單(無住宿者免繳)
4、台銀對保收執聯(第二聯)
5、還款承諾書(請務必列印)
6、貸校外租金補貼之同學(請附上租屋契約書影本)
四、若有疑問,可撥03-3283201轉1555(傅先生)或以電子郵件方式(reamon@ntsu.edu.tw)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