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相關活動執行應有無障礙友
善措施,為確保聽覺、語言功能障礙者資訊近用權益,請
參酌「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於辦理
的記者會、活動、課程時,視需要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
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
二、若有手語翻譯員或同步聽打員需求,可逕洽申請本市手語
翻譯服務中心(連結)或同步聽打服務受理單位(連結),以
保障服務品質。
三、檢附「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手語翻
譯及同步聽打申請表,請有需求之相關單位人員參酌使用
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