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資訊,敬請有需求之相關單位人員參酌使用與申請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相關活動執行應有無障礙友

  善措施,為確保聽覺、語言功能障礙者資訊近用權益,請

  參酌「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於辦理

  的記者會、活動、課程時,視需要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

  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

二、若有手語翻譯員或同步聽打員需求,可逕洽申請本市手語

  翻譯服務中心(連結)或同步聽打服務受理單位(連結),以

  保障服務品質。

三、檢附「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手語翻

  譯及同步聽打申請表,請有需求之相關單位人員參酌使用

  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