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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09學年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租金補貼公告

各位同學好,109學年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租金補貼

請同學依附件將申請資料備妥後

於109年11月13日17時前送學務處生健組辦理

依「住宅法」第3 條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
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則符合公益出租人之條
件;另依該法第15 條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該法規定接
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住宅出租期
間所獲租金收入,
免納綜合所得稅←請同學參考辦理

學務處生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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