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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就學貸款
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系統配合教務處113.8.21出繳費單於113.8.22開放申請申請前請注意

1.有減免補助身分的同學應先完成減免補助後再行辦理就學貸款

2.登入學校就學貸款系統前,應先完成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

※104學年度起就學貸款採線上申請方式,以下1.2.說明請同學詳閱有關申請系統(NTSU ONE)操作流程。
 
 

~請同學閱讀規則或致電詢問避免白跑一趟~

國立體育大學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符合【 120 萬元 ( 含 ) 以下】者:

    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2. 家庭年所得為 120 萬元至 148 萬元 ( 含 ) 者: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3. 家庭年所得 148 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者:

    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4.家庭年所得 148 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者:

   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5.如經查核財產所得120萬以上,且未能提供兄弟姊妹或子女就讀之證明者,

   請依照規定繳交學雜費。

新生申請須知

1.須辦理學雜費減免之新生,請先至學務處生健組辦理完減免程序,再與台銀辦理學生

   就學貸款,辦理期限為開學日當天止。

2.無須辦理減免之同學,收到繳費單後,可帶繳費單逕自到台銀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辦理

    期限為開學日當天

3.辦理完台銀就學貸款後,還請上學校NTSU ONE填寫學生就學貸款明細表,並將其連同

  還款承諾書一併列印,與台銀對保單一起帶至生健組驗證,以完成就學貸款程序。

舊生申請流程

1. 線上填寫「申請書」:

    請上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sloan/logoutSchool.do,須先登

    入 會員才能登錄填寫申請書,填寫完畢先行存檔再列印,請務必填寫正確,列印後系

    統無法更改資料。
2. 持申請書至銀行辦理簽約對保:
    對保期間: 第一學期:每年08月01日起至開始上課日前
                     第二學期:每年01月15日起至開始上課日前
(1)新生或首次申請者
        學生應邀同法定代理人(兼保證人)或保證人攜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

        人、母或監護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印章、國民身分證

        、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學雜費繳費單等相關證件資料,於簽約保期間內,

        前往臺灣銀何一家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2)第二次以後申請者
     ◎連帶保證人不變者:
         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學雜

         費繳費單,學生親送臺灣銀行各營位收件蓋章,取得申請/撥款通知書之第二、

         三聯即可,必再辦簽約對保手續;自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亦得上網進行線上申貸

         (請參照臺銀網頁說明辦理 https://sloan.bot.com.tw/sloan/porFAQShowPre.do
     ◎連帶保證人變更者:
         應邀同新保證人到銀行簽訂增補借據。

學校審核程序

於每學期期中由生健組彙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審核:
1. 符合就貸資格: 
    申貸書籍費及宿舍費(校外住宿)者,申貸款項統一造冊撥入就貸學生之郵局帳戶。
2. 不符合就貸資格
    由生健組個別通知不符合就貸資格學生,於 3 日內至出納組補繳應繳之學雜費等費用,逾

    期費者依本校學則第十條處置。

學生可項目

1. 學費及雜費
    若已享有公費或學雜費減免者,僅可申貸扣除減免補助金額後之學雜費差額 。
2. 學生團體保險費
3. 住宿費校內住宿者以校內實際住宿金額申貸,校外住宿者最高可申貸 12,000元。
4. 學分費
    在職班學生或延修生不需繳學費或申貸教育學程學分費者,請先下載「申貸學分

    費預估申請書」,再至台灣銀貸手續。
5. 書籍費:最高可申貸 3,000 元。

6. 生活費:每一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最高可申貸40,000元(僅限低收入戶),每一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最高

                 可申貸20,000元(僅限中低收入戶)。

7.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本校有兩處(校內及學生宿舍)使用此費用,最高可貸1000元

※注意:不可貸款項目僅有(宿舍保證金) ,請於開始上課日當金至出納組繳交,利完成註冊程序。

學生應繳證件

※注意:以下文件為開始上課日當日應繳交文件
1. 學雜費繳費單全份(申貸學生不可先行向第一銀行繳費)、申貸學分費證明書(無則免)。
2.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 ( 學校存執聯 ) 。
3. 學生就學貸款明細表(有申請書籍費或住宿費或生活費等需退費者,請務必於明細表填寫

    學生本人郵局帳號資料,俟台銀將款項撥入學校帳戶後,俾憑造冊匯款)。

4.學生就學貸款還款承諾書(請務必仔細閱讀後再親自簽名)。

5.申貸校外租屋費用需檢附租賃契約影本。

相關洽詢

 

 
本校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暨健康促進組

承辦人:傅先生 (03)3283201 轉 1555,信箱:reamon@ntsu.edu.tw
承辦銀行:台灣銀行中壢分行
電話:
(03)4252160
辦理分行可撥電話洽詢,或至

臺灣銀行網站( https://sloan.bot.com.tw/sloan/logoutSchool.do)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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