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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 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實聯制

💗除可開放營業場所外,停止室內5 人以上,室外10 人以上之聚會。

💗婚、喪禮儀:😷婚禮不宴客、喪禮不公祭。😷辦理婚、喪禮儀應落實實聯制,維持適當區隔或使用隔板。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停止辦理寺院、宮廟、教堂(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禮拜、祈福、拜神及其他宗教集會活動。😷宗教場所應停止開放民眾進入。😷祭祀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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