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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相關資訊

一、「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本部業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以衛部救字第1141364125號令修正發布。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包括志工獎勵資格、申請方式全面線上化,以及志願服務成績得列入升學、就業部分成績之法源依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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