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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來臺後居留與出入境辦理須知(更新日期:112年9月15日)

有關外國籍正式學位生申辦外僑居留證,自110年8月1日起全面使用「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系統辦理,網站: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新生、復學生

持外國護照並以居留簽證(VISA)入境(如馬來西亞等)之僑生新生,應於入境後15日內線上申辦。

一、應備文件:

  1. 2吋大頭照電子檔(.jpg)(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2. 護照基本資料頁、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電子檔(.jpg/pdf)。
  3. 【新生】:在學證明(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或蓋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復學生】:復學通知書(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或蓋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jpg/pdf)。

  1. 【新生】:海外聯招會分發書電子檔或本校開立之錄取通知書 (.jpg/pdf)。
  2. 住屋證明(如租屋契約書、戶口名簿)電子檔(.jpg/pdf),住本校宿舍者請至學務處生健組申請住宿證明。
  3. 居留簽證電子檔(.jpg/pdf)。

 二、注意事項:

  1. 15日內如何計算?如2023/8/25入境,8/26為第1日……9/9為第15日,必須在2023/9/9之前辦理外僑居留證(ARC),逾期將處罰鍰,超過30天者,則須繳納罰鍰後強制出境。
  2. 效期通常1年(以入境日為起日計算,半年至2年之間,視護照效期而定,如未註冊會先給6個月,註冊後補足1年),請務必於效期屆滿前30天內辦理延期。
  3. 外僑居留證或護照上有multiple re-entry permit者,可於居留證效期內自由出入境,惟有課者出境前請記得辦妥請假手續;畢業、休、退學出境,請攜帶相關證明(畢業證書、休退學證明)及相關辦理文件至移民署辦理出境手續。

持有臺灣身分證之僑生新生

  1.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者,請向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
  2. 有臺灣身分證且領有中華民國護照,註冊後請持學生證、分發(錄取通知)書、護照等證件向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登記為在學僑生。

又具役男身分者,請記得

(1)持身分證至本校學務處生健組詢問及辦理兵役緩徵相關事宜,以便學校函知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辦理緩徵,故在學期間僑生役男毋須擔心兵役問題。

(2)持有臺灣身分證及僑居身分加簽之役男,每次出境前須至移民署網頁/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准頁面填妥資訊並列印出境許可,方能出境。

  1. 若有申請中華民國護照需求(申請表、照片1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

已持有外僑居留證(ARC)僑生(含僑大、直升研究所及轉學之新生、延期、資料異動及更換護照)

一、應備文件:

  1. 2吋大頭照電子檔(.jpg)(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2. 護照基本資料頁電子檔(.jpg/pdf) (更改護照號碼者,須附上新護照基本頁)。
  3. 外僑居留證電子檔(.jpg/pdf)。
  4. 在學證明(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或蓋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新生】:海外聯招會分發書電子檔或本校開立之錄取通知書 (.jpg/pdf)。
  6. 住屋證明(如租屋契約書、戶口名簿)電子檔(.jpg/pdf),住本校宿舍者請至學務處生健組申請住宿證明。

二、注意事項:

  1. 請於效期屆滿前30日內由線上辦理延期事宜。若要提前辦理延期,請附理由或證明,例如:回國機票。如逾期將處罰鍰,超過30天者則須繳納罰鍰後強制出境。
  2. 效期通常1年(以入境日為起日計算,半年至2年之間,視護照效期而定,如未註冊會先給6個月,註冊後補足1年),請務必於效期屆滿前30天內辦理延期。
  3. 外僑居留證或護照上有multiple re-entry permit者,可於居留證效期內自由出入境,惟有課者出境前請記得辦妥請假手續;畢業、休、退學出境,請攜帶相關證明(畢業證書、休退學證明)及相關辦理文件至移民署辦理出境手續。

其他情形

外僑居留證(ARC)遺失補發

一、應備文件:

  1.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請勾選6.居留證遺失/損毀),並貼妥照片1張(限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2. 護照基本頁及簽證頁影本(驗正本收影本)
  3. 在學證明(紙本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註冊章)
  4. 遺失居留證聲明書或報案證明/毀損證件說明書

護照遺失申報

一、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護照)
  3. 照片2張(限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二、注意事項:

  1. 外國人持憑該護照遺失證明,前往該國駐臺使領館(代表處)辦理補發新護照或旅行證件。
  2. 取得新護照或旅行證件後,應於雲端線上申辦護照資料異動。

居留證在境外逾期該怎麼辦?

  1. ARC:請重新辦理簽證入臺後,再申請換發外僑居留證(ARC)。
  2. 臺灣居留入出境證:入臺後,重新辦理臺灣居留入出境證。

逾期居留

    1.逾期30日內(不含第30天),若仍在學中,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

※逾期居留第29日遇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休息日者,應於次日上班日重新申請居留,其罰鍰以逾期29日採計。

※逾期居留第29日遇星期六者,應於次星期一上午重新申請居留。

2.逾期居留第30日,雖仍在就學中,但於繳交罰鍰後,需於7日內離臺,檢具學校公文重新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來臺就學。

3.罰鍰規定

(1)逾期1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2)逾期11日以上,3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4000元罰鍰。

(3)逾期31日以上,6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4)逾期61日以上,9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8000元罰鍰。

(5)逾期91日以上者,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6)未滿14歲者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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