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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因應疫情紓困機制-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說明

一、 補助對象
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學生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以下簡稱受疫情影響學生),向就讀學校得提出申請: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者(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
(二)由學校審核認定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

二、 補助內容
依據本校緊急紓困助學金實施要點三之一(四)規定,學生因家庭遭受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件等,使家庭經濟發生困難者,得申請急難救助金,最高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 申請期程
受疫情影響之學生應於申請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期間向就讀學校申請,惟應屆畢業生請於辦畢離校手續前完成申請,經學校審查通過後一次撥付予學生。


四、 其他注意事項

(一)有關本校同學本人或家庭成員在110年5月至7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家中經濟收入減少,以致直接、間接影響就學,可依據本校緊急紓困助學金實施要點三之一(四)規定提出申請,若無法到校遞送紙本文件,請填報緊急紓困助學金線上申請表,並提供家庭因產業特性需減班休息或遭終止工作契約以及疫情前未受影響之薪資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除附上政府停業公告外,須有工作在職/兼職證明或4、5、6月薪資轉帳等資料佐證,勿僅提供LINE等對話截圖;學校審核後再行通知同學申請結果。

(二)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已獲109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下之相同補助項目,則不得重複請領。

(三)緊急紓困助學金實施要點及紙本申請表參考如下
https://students.ntsu.edu.tw/var/file/3/1003/img/619/178004674.pdf

(四)緊急紓困助學金線上申請表★必須由同學學校電子郵件登入申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QirgINV9rCoUifkNcVa5xbC4YfLhoesfNQfbE781HySMOAw/viewform?vc=0&c=0&w=1&flr=0

(五)以上說明如有問題請來信a10014846@ntsu.edu.tw或來電03-3283201分機1572,承辦人:林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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