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健保卡重要事宜
紙本申請
一、首次領卡者:
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未曾申請健保卡,有需辦理健保卡者請填寫「請領健保卡申請表」第一聯,繳交至課指組陳老師或掛號郵寄至320216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 北區業務組收
二、申請人遺失、卡片折(毀)損、更換照片、身分資料變更等原因需換發者:
請填寫「請領健保卡申請表」(第一、二、三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郵局櫃台,連同工本費新台幣200元及查驗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辦理。
三、健保署以掛號寄發健保卡,郵寄地址請留存白天有人收取掛號信件之地址,如未收件被退回經保存逾一年仍未領回者,考量資訊安全,本署將主動銷毀,不負保管責任。
四、請檢附國民身分證(14歲以下未領國民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代之)、中華民國護照、汽、機車駕駛執照、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文件及符合健保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之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
五、請領健保卡申請表如附件。
線上申請
一、首次領卡者:
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未曾申請健保卡,請提供以下資料並mail至課指組陳老師信箱 ying1994@ntsu.edu.tw,所需資料如下:
1.居留證字號
2.電子郵件信箱
3.行動電話
4.收件地址
5.近年內2吋半身照電子檔(只限jpg.jpeg.gif,png檔,檔案不得超過5M),需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表情自然不誇張)
二、健保署以掛號寄發健保卡,郵寄地址請留存白天有人收取掛號信件之地址,如未收件被退回經保存逾一年仍未領回者,考量資訊安全,本署將主動銷毀,不負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