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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健組通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生宿舍繳費單出單及低收入戶宿舍減免補助辦理須知

各位同學大家好:

學生宿舍 115-1學期住宿費繳費單115年8月20日(四) 起,可至第一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及列印繳費單: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 繳費期限:115年9月7日(一)止
  • 本國籍學生:繳費單已扣除住宿補助 5,000元
  •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補助金額為 7,000元,繳費單應扣除7,000元後再繳費。
  • 非本國籍學生:不適用上述住宿補助,請依繳費單所列金額繳費。

⚠️ 重要提醒:
請同學於繳費前先確認繳費單上的補助金額是否正確。如應享有補助但繳費單未扣除補助金額,請先不要繳費,並與承辦單位聯繫,以利協助重新製單;待繳費單修正完成後,再行繳費。

  ⚠️ 重要提醒:住宿補助與校外租屋補助不得重複申請及領取。如有重複申領情形,除須返還溢領補助款外,並可能依規定處以罰款,請同學務必留意。

二、如在學期中因「個人因素」或是『違規退宿者』,則須依比例補繳補貼款,如果在學期中進住者,則依比例補貼住宿費。

三、如欲辦就學貸款者,請依規定時間內完成繳交就學貸款相關資料。

四、若符合教育部學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之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不含在職班學生,入學新生免成績條件),配合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作業,每學期得檢具以下文件向學務處生活輔導暨健康促進組(以下簡稱生健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乙份(如附件)及戶籍謄本、當年度有效之低收證明。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復學生請檢附休學前一學期成績單)。

第四條、免費住宿金額

申請免費住宿之低收入戶學生,依學務處生健組安排入住學校宿舍為限,經審核通過者免繳住宿費。

第五條、免費住宿之義務

(一)、申請免費住宿學生,須同意由學務處生健組安排校內生活服務學習,其服務學習情況得做為下學期是否提供免費住宿之參考依據。

(二)免費住宿低收入戶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完成生活服務學習25小時時數。

(三)若違反住宿規定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生活服務學習範圍

以管理、清潔學生宿舍及協助推動宿舍學生活動事宜為優先;亦得由學務處指派進行其他校內生活服務學習。

 

目前尚有114-2學期前有未完成服務學習者,115-1學期申請則會無法申請免費住宿,如有任何問題,請至學務處詢問,謝謝。

 

以上,如有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且已有申請住宿者,想要免費住宿者,請先不要繳費,請填寫「低收入戶免費住宿申請表」,並送至 學務處 五樓 生健組 曾老師 逕行改單作業,改完單,再行去列印繳費單 (宿舍保證金、宿舍網路費無法減免,須繳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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