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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國中115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代理】健康教育科2名、特殊教育科(集中式特教班)1名
【代課】

地理科1-2名,約10-13節課
體育科(跆拳專長)1名,約6-8節課
輔導科1-2名,約6-14節課
國文科1名,約5-10節課
理化科1名,約12節課
簡章網址連結:
https://www.chjhs.ntpc.edu.tw/index.php

連絡電話02-2942-2270
分機210 教務主任/徐主任
分機212 教學組長/劉組長
 

【公司名稱】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
【工作職稱】代理代課教師
【工作性質】教師
【需求人數】3-5
【工作待遇】

依照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未具所代理科(類)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加給核給相當等級專任教師八成數額支給。
【工作地點】新北市立中和國民中學
【應徵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凡中華民國國民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年以上。

2.最近3年無申誡以上處分。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1者。

4.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擇優錄取。

(二)特殊條件:

1.參加第1代理教師甄選者,須具有中學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

2.參加第2招代理教師甄選者,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即可報名:

(1)凡具有中學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者。

3.參加第3招以後代理教師甄選者,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即可報名:

(1)凡具有中學該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者。

(3)大學畢業者。

(三)國外學歷: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專院校,並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有正式公文證明,另加附下列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一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一份。

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記錄證明。

相關作業流程請參閱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國外學歷審查小組)國外大學以上學歷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 專業課程審查小組網頁,網址為https://certificate.moe.gov.tw/foreign/a/home/index.html,或逕洽(02)77345068、(02)77345831、(02)77345829。

(四)甄選限制:

如於錄取後發現未具該類教師資格或偽造證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以解聘;具有「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規定情事或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不得為教育人員各項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錄取後發覺,應予以無條件解聘。

有下列情事者不得報考:

1.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7.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8.有痼疾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

9.退休教師或校長。。

(五)特殊條件:

1.因病退休、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公立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退休、資遣公函。

2.經錄取簽約後之代理教師不得以請假(事、病假)方式前往大學或研究所進修學分或學位,研究所在學學生亦不得要求核給公假前往在職進修。

九、應附證件(證件正本並請各備影本1份)

(一)報名表(上網下載,中和國中網址:http://www.chjhs.ntpc.edu.tw/)。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近脫帽正面2吋照片3張(黏貼於各表)。

(四)畢業證書。

(五)合格教師證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教育學分、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

(七)簡要自傳、甄試證(如報名簡章所附表格)。

(八)無「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規定情事或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不得為教育人員各項情事者具結書。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並依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移送法辦。又錄取後無法依法敘薪者,亦予以解聘。

【工作內容】國中科目授課。
【應徵方式】

【代理教師】上午08:30-09:30中和國中人事室(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3巷17號-本校忠孝樓2樓)。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代課教師】上午08:30-09:30中和國中教務處(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3巷17號-本校中和樓2樓)。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
【網址】https://www.chjhs.ntpc.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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