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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家庭經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學生本校協助措施-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本校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均已設有學生緊急紓困機制,援助家中成員非志願性失業、傷病住院、家庭突遭重大變故之學生。因應近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家庭因產業特性需減班休息或遭終止工作契約,致家中經濟收入減少,直接、間接影響學生就學,本校將視學生個案情形與需求,啟動相關助學措施,協助學生就學,同學可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送本校學務處審核,將視個案受影響之情形與需求辦理。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放寬補助對象:
1.前開經學校認定受疫情影響,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具有校外租賃住宅事實之學生,應於109年7月31
日前向學校提出租金補貼申請;其申請所需文件及審核方式,仍比照原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
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辦理。
2.108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
請,其餘注意事項,詳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之申請書。
3.比照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額度,補助受疫情影響學生於學校、分校、
分部或實習地點之(相鄰)縣市租賃住宅租金,每月酌予補助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3個月。

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109年7月31日前送學務處生輔組審核。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傅先生 03-328320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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