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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宣導:105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申請日期:105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5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對象條件:
凡民國82年次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無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服一般替代役;70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以專長資格限以第1時段入營之役別、機關提出申請;具僑民身份役男,居住尚未屆滿1年,於核定一般替代役後:得填具「自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切結書,俟徵兵處理後徵集服役;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仍得依規定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詳如請洽內政部網站或學校(宿舍)各公佈欄
10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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