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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獎勵金印領清冊具領人及所得稅問題

各位學校承辦同仁好:

因核銷需要,請各位函送學校統一領據及印領清冊(統一領據填寫方式請參考公文附件說明)

有關領據填寫方式:

一.如果屆時貴校是將獎勵金滙給社團,社團本身於金融機構又有開立社團帳戶

印領清冊具領人建議如社團到金融機構領錢方式一樣,填具社團帳戶名稱,戶籍地址請填學校地址,具領人請蓋章(與到銀行領錢蓋的章一致,如社團章加社長章,或社長章加指導老師章,各校情況不一),身份證字號請填金融機構所給的ID(如不知請直接問金融機構,有些銀行是用學校的統編)

二.如果屆時貴校是把錢發給個人,那請填領錢人的資料

至於所得問題,請逕洽貴校所得登帳單位,各位辛苦了

如有其他異動,近日會再公告,請再留意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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