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健組公告】現役軍人子女住宿補貼申請通知

一、依「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4點規定,教育部於114年12月10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A號令修正發布,新增「現役軍人子女」補貼身分。符合資格者,每名學生每學期補貼新臺幣7,000元,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

二、凡具「現役軍人子女」身分之住宿生,如欲申請住宿費補貼,請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並於115年9月7日(一)開學日前(含當日)繳交至生健組,以利辦理住宿費減免事宜。

三、未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恕無法辦理本項住宿費補貼,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