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5年5月27日宣布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
庭支持篇」,其中第8項措施為「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
自115年8月1日起實施措施如下:
(一)措施一:原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符合申貸
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二)措施二: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
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三)措施三: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
擔,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
詳細內容請參閱「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