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設立宗旨】
本校為配合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因應國際情勢變化所致之財務壓力,補助本校精進校務經營及辦學所需經費,確保辦學及教學品質,推動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其中為獎助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學生,提供穩定的安心就學協助,特訂定「國立體育大學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申請對象】
本辦法實施對象限本校本國籍之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並須具備下列經濟不利條件其中一項:
一、學生本人、父母親、監護人或配偶(已婚同學)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請佐證資料,如因美國關稅影響之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美國關稅影響之收入減少證明等相關證明)
二、低收入戶學生。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應繳交資料】
符合資格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以下資料提出申請,將參酌學生家庭生活現況需求進行綜合審查,以未獲取校內外獎助學金之同學優先獲獎,由本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擇優錄取,並依規範核定發放金額。
一、申請書。
二、自傳,須說明家庭成員、經濟情形、家中子女求學或就業情形等。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前條第一款經濟不利證明文件。
五、學生本人與父母親、監護人或配偶(已婚同學)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或戶口名簿(須有詳細記事)。
六、學生本人與父母親或監護人或配偶(已婚同學)之前一年度財產及所得證明。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之租屋契約書影本,立約人必須為學生本人、父母親或監護人或配偶(已婚同學)其中之一;契約到期後請主動繳交新租屋契約書影本。
【獎助學金項目】
一、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之紓困助學金,每學期初開放申請1次,逐月發放獎助學金為原則,每生每學期發放4個月(上學期:10月至次年1月、下學期:3月至6月),每月發給5,000元為原則,名額及金額得視本計畫經費及申請情形由本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之。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補助校外租屋費用,每學期初開放申請1次,逐月發放獎助學金為原則,每生每學期發放4個月(上學期:10月至次年1月、下學期:3月至6月),每月發給5,000元為原則,名額及金額得視本計畫經費及申請情形由本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之,但補助最高上限為每月租金八成。
【申請說明】
一、申請相關文件請於115年3月20日下午4點前,繳交至行政大樓5樓學務處課指組。
二、申請結果預計於115年4月中旬前以學校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三、如有相關問題可至行政大樓5樓學務處課指組詢問或於上班時間來電03-3283201分機1572,林小姐 洽詢。
四、國立體育大學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