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勞工局辦理「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服務計畫」,歡迎應屆畢業生申請。

說明:

一、為使新北市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畢業後能順利進入職場,特規劃辦理提早就業轉銜服務及就業服務資源宣導,可依需求向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

二、另為使提早就業轉銜服務評估作業順利進,請貴校於115年3月24日前將欲參加提早就業轉銜服務學生之下列相關文件資料函送新北市勞工局憑辦,俾利安排服務相關事宜:

(一)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計畫服務同意書。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申請表。
(三)學生轉銜名冊。
(四)最新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資格證明正、反面影本。
(五)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資料表。
(六)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ISP及相關評估報告(如在學期間所做之相關測驗或評估報告等)。
(七)學生職場實習相關資料(如實習計畫、職場實習日誌或評估表、實習簽到表等);無實習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