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4年10月28日府原社字第1141496731號函頒「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檢附前開申請作業須知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