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辦理「115年度服務獎章、優秀女童軍獎章、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表揚全國績優女童軍團」 相關辦法

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5年1月12日桃女童雯字第115001、115002、115003及115004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寄達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陳欣霓小姐(0932-8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