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

一、 為弘揚本校優良校風,特依據本校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辦理114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以為後學之典範。
二、 檢附遴選要點、推薦表及歷屆傑出校友名單。
三、 推薦日期自本(114)年9月1日至10月11日止,請將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寄交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
 
*注意:本要點經1140820行政會議通過修正"一般行政類"之界定如下, 他修正內容請參閱附檔。
一般行政類:服務於政府機關(含行政法人)或體育運動團體負責規劃、推動及執行其機關團體職權之各項政策,表現優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