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114年7月31日炳基字第2025011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 李佳俐專員,聯絡電話:03-363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