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30屆志願服務 楷模「金駝獎」選拔要點案

一、依本部114年4月23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158號函及中華 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4年4月16日中華志協字第3230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資料1份,貴校如有符合旨揭選拔 要點之志工(每單位至多2人),請於114年6月30日前備齊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函送(以郵戳為憑)該協會續辦。

三、若對於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協會林社工員,電話02 2391-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