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 年委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學分學程課程」

辦理目的
依準則及本部公告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規劃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及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之學分學程課程培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儲備人力。

招生對象及名額
學分學程參訓資格:大專校院在校生及一般國民。
學程招訓名額:20 - 25 名學員。
※本計畫同時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學分學程」。學員僅能擇一參與,若同時報名兩個課程,則由承辦單位協助排定志願序。

課程規劃
辦理時間:本課程總授課時數為 324 小時,自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6月 21 日(星期六)止。課程安排將依亞洲大學訂定之授課時間為準。

辦課地點:亞洲大學(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 500 號)
辦課教室:於開課一週前公布。

其餘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