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教育局來函轉知,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文宣資料,提供應屆畢業且有就業意願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參閱。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3年8月9日桃勞障字第11300461241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於就業前了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所需輔具及服務等,透過職業輔導評估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具體就業建議服務,以期提供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

三、若有疑義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北區職業重建窗口(聯絡電話:(03)3333814)或南區職業重建窗口(聯絡電話:(03)4020122)。

四、旨案服務文宣電子檔案亦可自行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