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11日至113年6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
1. 請自該基金會網址https://www.chf.ngo下載下列113年度申請表格:
(1) 『申請表』
(2) 『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3)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此三項文件申請人應完整填寫並於其上親簽
其中學生獎學金的『申請表』需蓋學校大印(或教務部門單位章)另加校方審核人職銜
章;教練獎、特別獎申請者則應送請推薦單位簽章(如係個人申請者可免)。
2. 請於申請期限內掛號郵寄 10449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96 號『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委員會』收,並依規定繳交以下資料:
(1) 完整填寫並簽章/用印之『申請表』
(2)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112-1)學業成績證明(如用影本應經學校教務處蓋章)
(3) 參賽成績證明,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
(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 規格,並選擇最優3件)
(4) 親簽之『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申請人若未滿18歲,須同時請法
定代理人簽章
(5) 親簽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申請人若未滿18歲,須同時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以上表格填寫不完整、應繳證件不全、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審查。
3. 個人郵寄或由學校統一寄件皆可,上開各項文件均不予發還。

4.因本案申請表須蓋學校大印,請申請同學於113年6月3日前送學務處,由學校統一郵寄;113年6月3日後請同學自行送件。

三、聯繫方式:
請優先以E-mail:scholarships@chf.ngo方式聯繫,如有特殊緊急事項,請電洽:02-2551-5211分機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