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修正「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部分規定
修正「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部分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檢送旨揭計畫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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