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11年7月4日桃分署諮字第1114805505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勞動部於111年6月15日訂定發布旨揭計畫,提供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且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之青年就
業獎勵最高新臺幣3萬元整。
三、為利青年瞭解旨揭計畫,請貴單位協助將計畫相關資訊置於所屬官網、社群平台,以揭露相關資訊予民眾(專頁網址:https://reurl.cc/x9ql2e)。
四、隨函檢送旨揭計畫規定、常見問答及圖卡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