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要點及推薦表

一、 為弘揚本校優良校風,特依據本校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辦理本(110)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以為後學之典範。
二、 檢附遴選要點、推薦表(如附檔)。
  (一) 傑出校友候選人參加遴選時不得具有本校學生身分。
       (二) 推薦表欄位皆須填寫完整,並附大頭照。
  (三) 推薦單位送件前請先確認受推薦人是否符合該類別。 
三、 申請期間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將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送交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