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與桃園市政府簽訂之行政協議書暨109年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關懷扶助計畫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簡章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資料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時間。
(二)甄選日期:109年7月14日(星期二)。
(三)甄選名額:專任輔導員1名。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領有社工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1)具學士學位之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41,683元)。
(2)具碩士學位之人員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43,820元)。
2、簡章第貳點甄選資格(二)(三)(四)者:
(1)具學士學位之人員,每月薪資34,916元。
(2)學士以上人員,每月薪資36,911元。
三、甄選未盡事宜請詳見簡章。
四、檢附旨揭甄選簡章1份或逕自下列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