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弘揚本校優良校風,特依據本校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辦理本(108)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以為後學之典範。
二、 檢附遴選要點、推薦表。(今年要點及推薦表皆有修改)
(一) 傑出校友候選人參加遴選時不得具有本校學生身分。
(二) 推薦表欄位皆須填寫完整,並附大頭照。
(三) 推薦單位送件前請先確認受推薦人是否符合該類別。
三、 推薦期間:本(1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將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寄交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
四、 相關附件檔請逕至學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點選方式:本校網頁/行政服務/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校友及就業服務/表單下載)
聯絡人:學務處諮服中心 游韻如 分機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