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 防治措施」,如內文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108年3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080100423號公告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08年3月29日衛授疾字第1080100427號函(附件)辦理。
附件1 公告.pdf
附件2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odt
附件3 函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