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及尚未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務必於開學當日2月18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止,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課指組辦理�

一、辦理就學貸款者先行至學校首頁→在校學生→NTSU ONE中填寫正確至台灣銀行貸款金額及學雜費應繳金額,切勿亂填,填後列印出紙本(貸款明細表及還款承諾書),並攜帶台灣銀行撥貸通知書第二聯及學雜費繳費單,開學當日2/18(一)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須繳費者請攜帶應繳金額並於當日繳清。
二、「尚未」辦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者」務必於開學當日2/18(一)完成申請程序,先行至學校首頁→在校學生→NTSU ONE中填列並列印及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至課指組驗證,如已完成本學期辦理者無須再重複辦理。
三、如身分別為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繳交108年度有效證明至課指組
若同學有申辦就學貸款或減免或兩者均有辦理者,資料均以線上申請後列印紙本及將各類證明文件繳至學務處課指組驗證才算完成辦理。
NTSU ONE網頁連結如下:http://one.ntsu.edu.tw/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