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來文,有關大學校院101年度應屆畢業僑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詳如說明。
一、僑生、外國學生畢業後實習相關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僑外生畢業後實習專區」(網址http://ocec.nkfust.edu.tw)-「作業要點」、「申請表件下載」項下下載使用。
二、如符合上開要點各款資格之一併取得第三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請於102年6月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學務處課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