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來文,有關「非本國籍且未具全民健康保險對象身分之H7N9流感感染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乙事。

一、自102年5月1日起,旨揭人員在臺倘經主管機關令隔離治療,我政府僅支應隔離期間之隔離病房費、H7N9流感病毒檢驗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費及膳食費以利維護防疫安全及居民健康,其餘費用,則由病人自行負擔。
二、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署管制局網站查詢(www.cdc.gov.tw)之訊息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