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100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主旨:
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1
份,敬請需辦理前揭就學補助之學生家庭於
100
年
11
月
4
日前提出申請,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4
日臺高通字第
1000179032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申請資格條件、申請限制、補助金額、受理申請日期、申請方式等請詳閱附件。
三、如對旨揭實施要點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辦人康傑弘先生
(
電話:
02-85902807)
詢問。
實施要點+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