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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務委員會有關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事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2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00101924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涉及僑生畢業留臺求職規定變更,請協助向貴校僑生廣宣。

三、檢送衛生福利部「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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